河南防腐木厂告诉你:木材中砷的危害
浏览:3086次 发布日期:2018-06-07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随着世界各国对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国对从其他国家引进的木质包装实施检验检疫越来越严格。随着人们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的增强,包装及其废弃物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问题,对操作人员和使用者安全防护问题,也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国际上常采用的木质包装处理方式有3种:一是热处理(简称HT)方式;二是溴甲烷熏蒸处理(简称MB)方式;三是加压防腐处理(简称CPI)方式。我国认可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是热处理和溴甲烷熏蒸处理两种方式。
在热处理方式中,美国最常用的防腐处理剂是铬化砷铜(简称CCA),这种水溶性防腐剂是砷、铬、铜的化合物,用来保护木材不受真菌和白蚁的危害。砷(砒霜)是已知的人体致癌物,2003年3月,美国国家环保总署(简称EPA)发布了《关于取消CCA处理的木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在2003年12月30日以后,经CCA处理过的木材不能用于民用建筑中,包括儿童乐园、阳台、野餐桌、景观木材、民用围栏、人行道等。但是,近年来,深圳蛇口、皇岗、文锦渡、盐田等口岸多次发现美国针叶木质包装或木材用砷进行防腐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口岸平均每天发现1批经砷防腐处理的美国针叶木包装或木材。
经常与无机砷接触,可能危害人的健康。欧盟毒性、生态污染和环境科学委员会(CSTEE)的风险评估认为,使用含有铜、铬、砷等木材防腐剂处理的木材对人身健康存在威胁;在运动场所使用铬化砷铜(CCA)处理的木材对儿童健康存在威胁;使用CCA处理的木材对特定海域的水环境也存在风险,并将使用CCA处理的木材废料归类为危险性废料。CSTEE认为,砷不仅具有遗传性,还是一种致癌物质,并且可以认为致癌物质的影响是没有界限的。欧盟从2004年6月30日起,要求所有防腐处理过的木材、木制品在投放市场前,需加贴标签“内含有砷,仅作为专业或工业用途”。另外,包装上也应该加贴标签“在搬运这些木料时,请戴上手套;在切削这些木料时,请戴上口罩并保护眼睛,这些木材的废料应作为危险性废料,经过授权后进行适当处理”。而且禁止在以下方面的使用:一是无论何种用途的家用木制品;二是任何可能存在皮肤接触风险的设备;三是农业上用于牲畜的围栏;四是在海水中;五是可能接触到人畜使用的木制品或其半成品;六是不可用于任何用途的工业用水处理。
目前,砷防腐处理方法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拒绝。自去年起,日本、欧盟、美国对木制品、家具制定了11项技术法规进行检测,检测的内容有:甲醛释放限量,铝、镉、砷、铬等重金属的检测,对木材、木制品禁用防腐剂铜、铬、砒霜、杂酚油的检测,对儿童家具安全性能的检测等。2003年1月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2003/2/EC指令,严格限制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入市场,这项指令于2004年6月30日起生效。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行限定。但是,由于砷是一种致癌物质,对环境存在较大威胁,经砷防腐处理废弃的木材不能焚烧,不能接触水面或地面,因此,深圳口岸积压的200多批含砷木材及木质包装无法进行处理,对人体和环境都造成了较大的威胁。同时,由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口岸现场工作时,对来自美国的木材或木质包装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在鉴定和加工处理木材时,没有带上手套、眼部保护装置和防尘面具,没有避免吸入来自微处理木材或处理后木材的锯末,在吃饭或喝水之前没有彻底清洁接触过木材的皮肤,沾有锯末的衣服在再次使用之前没有与其他家用衣服分开洗涤等。长此以往,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必会受到严重威胁。
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把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作为新时期检验检疫系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求各口岸局一方面要防止国外疫病疫情传入,另一方面也要防止各种污染源、危险性废物的传入,确保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有一个健康发展的好环境。因此,我们建议,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的风险评估,制定相关法规,防止外来危险废物传入国内,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